wpx0133
发表于 2010-8-3 15:57
这个一定必须绝对要恢复
火柴棍儿
发表于 2010-8-6 14:46
回帖是种美德,是对发贴者的尊重.
坚决支持廖老师!
顺便说一句,本人最近正在拜读《邓小平全传》!
火柴棍儿
发表于 2010-8-6 14:53
应大家要求;自我评价一下:
1、一个在电声行业混了15年的“半吊子”工程师;到现在还是在学习当中;——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廖老师是想谦逊的阐述了这个观点而已。
2、一直于各类电声行业,曾经混迹于HI-FI、AV、TV、CAR、KTV、PRO的研发部门工作;结果是出了不少 知名并获奖的产品或专利产品,被冠上老外的名字......——心里的五味杂陈汤的确不好喝!中国人就那么怂,做个产品都要起个外国名字,还要做甚至被扣以假洋鬼子的名头。跨过鸭绿江的豪迈、激情与自信都去哪儿了?
3、目前从事KTV、PRO音箱的设计工作!——现在做的和以前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是希望能稍稍的让心里平衡一点儿。不想为总是长外国佬儿的志气,灭了自己的威风。做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
在此很高兴认识大家......
个人释义一下,廖老师不要生气哟!
wangxianzong
发表于 2010-8-7 01:52
这个要一定要支持一下
han616
发表于 2010-8-11 12:05
感谢楼主!!!!
自由飞翔
发表于 2010-8-17 09:36
再一次看到这个帖子了,又看了一眼内容!
突然发现一个字眼儿,名曰“版主级”!
“版主级”到底是个什么级别???
好像目前,我大多数看到的帖子都能看到内容!
共享是一种奉献,回帖是一种美德!
yjh1046
发表于 2010-8-25 06:56
{:6_134:}好文章一定要学习一下
9986901
发表于 2010-8-26 03:51
好多好东西呀,新手学习下;;
pop
发表于 2010-8-26 16:38
好东西,好好学习一下,谢谢分享.
柠檬的味道777
发表于 2010-8-29 11:34
好资料,以后多发点吧,感谢你的分享。,呵呵{:6_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