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天缘国际酒店音响、灯光、投影、摄像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喀什天缘国际酒店音响、灯光、投影、摄像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音响、灯光、投影、摄像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什天缘国际酒店音响、灯光、投影、摄像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全部材料采购及安装 2.3交货地点:喀什市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具备交货能力,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 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3.4 近三年内,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同类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5 货物制造商在新疆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 3.6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至 2014 年 3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下午 16 时至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 新疆乌鲁木齐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 4.2.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2.2 近半年以上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 4.2.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4.2.7 拟供货物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2.8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9近三年内,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同类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10提供在新疆常驻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拟供货物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授权书。(原件) 4.2.11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至 2014 年 3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下午 16 时至 19 时,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如需邮购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3 月 19 日 11 时00分,递交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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