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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四周无人,一棵树在森林里倒下会有声音吗?”<br>
这是一个古老的问题,但这个问题至今还有其现实意义,因为它把声音的两个方面形象地摆在了人们面前:一方面,声音为空气或其它弹性传声介质中的波动(听音的前两个条件),另一方面,声音是听觉器官的感觉(听音的第三条件)。其中,第一个方面是从物理角度出发的解释,第二个方面是从心理角度出发的解释。根据人们选取的解释角度的不同,这个古老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了。树倒下的时候肯定存在着波动,但若无人在场,就不会存在感觉。如果对扬声器引起的气流骚动感兴趣,那么就应把声音当作物理问题来研究;如果想知道周围的人对声音的感觉怎样,就应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理解。<br>
由此可见,对事物的理解存在着辩证的关系。上面的问题之所以存在了上千年,主要就是因为人们在分析的时候采取了唯心主义的研究方法。如今,随着唯物主义的普及和应用,人们对事物的分析和研究有了有了更全面、合理的方法和手段。从事音响效果的处理工作,必须从声音的两个方面来进行研究。<br>在声音世界中,存在着自然界与人类社会随时随地发出的各种音响。<br>
是否一切能被人类听觉器官所感受到的,都可以纳入音响艺术呢?显然不是,总是要有所选择的。例如,在音乐、戏曲等一切听觉艺术中,更多地选取了和谐悦耳的乐音,很少用或完全掠夺了刺耳的噪音。这显然就是种选择,而这种选择就是由音响美学决定的。<br>历代的唯心主义美学家,把美学与现实和科学割裂开,把美学与音响学割裂开,认为二者是互不相容的两个领域(①详见克罗齐《 美学原理》,作家出版社, 1958年,96-98页;爱德华•汉期立克《论音乐的美》,音乐出版社, 1978年, 92-93页。)。自从音响学发现泛音与泛音列以后,音乐上的和声找到了现实的和科学的依据,有力地揭示了音响学与美学的内在联系,证明了主观与客观的辩证统一。<br>无论自然产生的音响,还是人工制造的音响,都会在人们的听觉器官上引起某种主观感受,并由此使人们进而在理性上形成美丑概念。而这抽象的概念,又会反过来作为一种标准指导人们去鉴别现实中丰富多彩的音响的美丑。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说过:“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①见“列宁全集”38卷181页。)音响美的认识途径与过程,也是如此。<br>
一般认为,音响美是能够比较完美地体观人们的音响习惯与音响理想的、并能激起人们对美好现实的向往的音响。<br>一个人处于一定的政治经济地位,生活在一定民族、地区的环境中,他一定会象形成了特定的生活习惯一样,也会形成与之相应的一定的音响习惯,即对该民族、地区在自然界与人类生活中所存在的音响的热爱。<br>人们在感觉客观世界时,在主要地借助于一种感觉器官感觉的同时,其它器官及全身心也都进行配合。当听觉器官听到音响时,全身的其它感觉器官也会对该音响一连串特性产生感觉的联想,因而在人们眼前就会呈现出该音响的现实形象,在感情上产生出该音响所激起的情感,甚至会在触觉、嗅觉等器官上,产生出形状、硬度与气味的感觉。例如,马头琴的音响,就会使蒙族或熟悉蒙族的人们想起该音响所代表的全部内容,眼前仿佛会看到那一望无边的辽阔草原,“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丽画面;嗅觉似乎闻到了青草的芳香;味觉好似尝到了奶酪、黄油的滋味。总之,一切有关蒙族的富有诗情画意的生活,都会在感觉中再现,唤起人们的向往。所以,音响具有十分丰富的现实与情感的内涵。美好的音响,会使你产生丰富的美学体验,激起你对那熟悉的生活的美好回忆,唤起你对于那向往的美好生活的憧憬。<br>主观概念的音响美感是以客观存在为依据的,美与丑的分类,是主观对客观音响好坏的鉴定,这正如世界观是对于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总的看法和主观评价一样,至于这种鉴定与评价是否符合客观的情形,那就要看主观形成的审美观是否符合或正确反映客观音响的存在了。<br>比如,长笛与短笛的音响使人们产生的听觉印象的不同,主要在于这两种乐器的音调与音色的不同,再如京剧的钹与英国土耳其钹,它们音色的不同在人们听觉中所产生的差别十分明显。这主要是因为制造它们的合金不同,我国的铜锡比例中锡占22.5-24%,而在美国配料中锡占18%,铜占81.3%(①《响铜乐器》见《乐器科技》1976年3期38页。)。两种物质的振动系数不同,产生谐波也就不同,因而便使音色有明显的区别。<br>客观音响的完美程度如何,是产生主观的音响美丑评价的根据。如果一件乐器的构造或选材不当,比例失调、弓毛宽度不好、喇叭口线性选择不准等,则很难想象它会发出理想的美声。一套电声设备,如果设计不良、器件不搭配、频率响应严重不平、失真度大、抖动率高等,录制或重放的音响也绝不会美好。其它,如厅堂建筑音响,构造设计等方面的缺陷所造成的音响不良,更为显而易见。所以,客观上的不健全的发声物体的音响,反映到主观上时就不会是美的。这说明:客观音响美与主观音响美感应该是一致的,客观标准与主观评价应该是一致的,客观音响则是主观美感的基础。只有嗜痂成癖者才会把客观上有严重缺欠的音响说成是美的。当然,即使是客观上十分完美健全的音响,由于每个人的主观条件不同,所产生的主观美感也不会绝对相同。<br>人类通过技术手段,尽可能完美地制造出的音响,是主观意识、审美观的体现,又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然而它毕竟是由个人或某个集体制造的。依音响制造者所具有的技术的可能与个人审美观点为标准而认之为美的音响,能否符合社会上其他人的技术要求与审美观,则取决于音响的制造者与客观鉴赏者之间的审美观与技术要求是否相同了;这也就是音响美的社会性问题。当然实际情况并不这样简单,但无论如何,使一定的音响审美观得以实现的技术总是产生客观音响的基础,也是人工音响与自然音响的主要区别。只是由于音响制作者技术的精拙和音响审美观的高低有别,各种音响所获得的社会承认的美的程度也有不同而已。<br>那么,音响美与客观音响具有什么样的关系?音响美是否具有现实性呢?<br>早在十八世纪西方就曾经出现了以“摹拟论”,为依据的“造型说”,肯定了音乐音响对客观现实的从属性;以现实中的音响为第一性,以音乐音响为第二性,这是符合唯物论的(①参看克列姆辽夫《音乐美学问题概论》95-98页,音乐出版社,1962年。)。当然,后来有人把这种见解引进了机械唯物论的歧途,他们从形而上学的观点出发,把以表现为中心的音乐,变为只是对现实消极地摹拟。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该否认“造型说”的唯物主义因素;恰恰相反,而应该把它作为研究音乐音响与现实的关系问题的一条线索。ю•克列姆辽夫曾经这样说过:“作曲家不能无视音乐声音与现实中原声音形象、与音乐以外的声音之间的起源上的联系这个事实。否则的话,就不得不否认音乐是一种优美的、有物质感觉的和鲜明的形象的艺术,而不得不错误地把音乐理解成一种声音的象征、虚拟的音符系统了(②克列姆辽夫《音乐美学问题概论》145页,音乐出版社, 1962年。)。’,我们从音响学上的泛音与泛音列理论中,就可以了解到现实中物体振动所产生的泛音以及由其所构成的泛音列,就是音乐中和弦迭置的自然规律;这绝不是偶合与牵强附会,而是音乐理论中的音响规则反映了客观物体振动所产生音响的物理特性的铁证。<br>古今中外的声学家、电声工程师与音响导演们,一直都在音响领域中努力探索,希望能够建立一些主、客观音响评价标准,为世人所公认,井以此来衡量和解释建筑音响、乐器音响、歌唱音响与电声音响等的美丑好坏及其程度问题。例如L.白瑞纳克在一九六二年发表的《音乐声学与建筑》一书中,提出并论述了十八个属于主观评价方面的声学名词,如亲切感、扩散度等等。例如他提出的温暖度的定义,是指音乐低音的活跃度;相对于中频而言的低频混响时间要长些;低频丰满就会使人有温暖的感觉。这个定义虽然说清楚了很多问题,然而,低频丰富是否就能产生温暖的感觉,这种温暖感是否一切人都认为好或美呢?诸如此类的主观上的美感体验是十分复杂的,仅仅在技术领域里寻找答案就不容易完全说清楚了。<br>斯大林说过:“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①引自《斯大林选集》五卷423页。)长期地共处在一起使这个共同体具有了一套独特的传统与特点。民族的这些传统和特点,必然也要反映在听觉艺术与音响美的问题上。例如,各个民族或地区的人们,为什么对他们自己的特殊乐器那么喜爱?对具有某种音响效果的歌唱那样由衷地欣赏呢?因为这种乐器和唱法的音响,体现着他们民族的音响习惯与理想,反映了他们民族的审美观。如朝鲜族爱听长鼓与手风琴的音响,藏族爱听弦子与具有喉音特色的歌唱,等等,各种音色、音响的乐器和唱法,都有着鲜明的民族或地区特色,所以为他们热爱,并认为是最美的。常有这样的事,表演具有民族及地区风格的乐曲或戏曲,不用具有这个民族特性的乐器和唱法,常会被该民族的人们评价为缺乏他们的味道。但是,当用他们的乐器和唱法表演时,哪怕是其他民族的乐曲,他们也很欣赏,而且感到亲切,由此可见,起作用的是民族的音响,是富有民族特色的音响在审美观上激起了具有民族性的美感。<br>一个民族的传统与特点世代相传,其中的音响习惯也世代延续下来了,因而使这个民族的乐器和唱法,常久保持那种“味道”,虽然它们有发展变化,但那种民族特色却永不衰变。即便是其他民族与地区的乐器被这一民族所使用,唱法为之吸收,也会在表演方法上,把它改变得与他们民族音响特色相近或一致,溶化在他们的民族传统中,把外来的吸收为己有。例如高胡,属胡琴类,在公元10--11世纪,由北方传入中原,到了13--14世纪的元朝已成为全国流行乐器,它流入广东,成为广东音乐与粤剧的主奏乐器,也称之为粤胡。为求得它具有一种特殊的广东味,即具有一种鼻音性质的音响,在演奏方法上,粤胡就与一般高胡不同:它不是平放在左腿上,而是夹在两腿中间,只露出少半个琴筒;指法上,揉弦即颤音的产生,不是采用通常的改变弦长的办法,而是以指压弦,采取改变张力的方法。这样,由于改变了琴箱的振动方式与共鸣,又改变了激振发音的方式,结果就产生了与一般高胡不同的音响,这种音响十分自然地融合进了广东地区乐器音响中。我国各种民族乐器的改革,也是循行着吸收西洋乐器优点并保持着民族特色的道路,例如革胡,改良竹笛等乐器的改革。<br>随着时代的发展,音响美学观也在发生着变化。不同时代,由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不同,上层建筑也有很大的不同。人们的审美观属于思想范畴,属于上层建筑,当然也会受生产力发展变化的影响。<br>首先,从生产力的发展看,乐器的制造、电声音响的录制与放音、厅堂音响的设计等,都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关系极大。我们看一下钢琴的发展史吧(①参见矢岛繁良《关于钢琴演奏法的变迁》见《外国音乐参考资料》1979年6期40页。)。十六世纪以前是羽管键琴与古钢琴的天下,现代化钢琴还没出现。随着冶金与机械制造工业的发展,在1709--1711年间,第一架近代钢琴由德国人齐尔贝曼按照意大利克里斯托佛利的设计,制造出来了。当然,它的音响有了很大改进,比古钢琴要好得多,然而,因为生产水平所限,它还存在着很多不足,虽然比击弦古钢琴音量大了,但仍很弱小,键盘的机械动作也很硬等等。十八世纪后半叶与十九世纪初的产业革命,给钢琴带来了很大变化。经过改良的琴弦与小锤以及强力的金属琴架子,都有利于钢琴性能的改进,从而产生了真正的钢琴音响,而不是过去那种类似于竖琴的声音。此后,一直到1880年左右,人们又将琴弦交叉装置,采用铸铁板,改良成今天钢琴的样式。钢琴的演奏技巧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由因循古钢琴的演奏技法,发展到了现代钢琴的演奏技术,使钢琴的音响变得十分完美。当生产力发展到了电子时代,人们又创制出了电子钢琴,为音响创造了新的色彩。<br>所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音响也在发展和更新,一些新音响在产生着,完善着,一些旧音响则衰退着甚至消失掉。客观条件使人们可能生产出什么样的音响,人们的音响习惯和音响审美观也就会随之发生什么样的变化。<br>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说过:“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①引自马克思、思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三卷52页。)在阶级社会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美学观也受统治阶级支配,而可能有很多差异。某一时代,因为统治阶级的提倡,可以使某种艺术或音响发展;也可以由于它的反对而使某种艺术或音响受到抑制以致衰亡。这在很多时代与国家的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事实。<br>音响美的客观标准,按理说是存在的,但实际上却众说纷纭。根据客观条件的可能而生产制造出的音响,是与特定历史时期的物质技术条件相一致的。所以,统一的客观标准应该有,但却颇难确定。对于音响美,人类永远不会有一个统一的绝对标准,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我们都应该肯定这一点,在“音响美的主观因素分析”一节中,我们已经对此作了说明。那么,近似的一致性是否存在呢?能否在不同的个性中找到共性呢?我们重温一下毛主席在《矛盾论》中的论述,可以使我们得到启示,他说: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假如除去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①引自《毛泽东选集》294页,合订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8年。)。<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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